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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都市龙泉驿区“员工录用一件事”办事指南

来源:龙泉招聘网 时间:2023-11-25 作者:龙泉招聘网 浏览量:

一、基本信息

1.一件事名称:员工录用一件事

2.牵头单位:成都市龙泉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
3.受理窗口:成都市龙泉驿区北泉路777号政务大厅一楼B区社保7号窗口

4.法定时限15个工作日

5.承诺时限:5个工作日

6.工作时间:星期一至星期五(上午:09:00-12:00,下午:13:00-17:00),法定节假日除外

7.收费标准及依据:不收费

8.咨询电话:028-12333

9.投诉电话:028-12345

二、办理事项

序号

事项名称

联办机构

1

就业登记

成都市龙泉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
2

职工参保登记(社会保险)

成都市龙泉驿区医疗保障局

3

社会保障卡申领

成都市龙泉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
4

档案的接收和传递(流动人员)

成都市龙泉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
5

职工参保登记(基本医疗保险)

成都市龙泉驿区医疗保障局

6

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设立

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

三、申请材料

序号

材料名称

材料必要性

材料类型

备注

1

本人有效身份证

必要

原件

1份

2

营业执照

必要

原件

1份

3

银行开户许可证

必要

原件

1份

4

企业公章

必要

原件

1份

5

《四川省用人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申报表

必要

原件

1份

6

⠼/span>1 寸白底彩色免冠电子照片1 张

必要

原件

1份

7

《制卡申请表》

必要

原件

1份

8

劳动合同

必要

原件

1份

9

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

必要

复印件 

1份(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)

10

离职文件原件

必要

原件

1份(仅限档案在机关、事业、国有企业的离职人员提供)。

11

《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》

必要

原件

1份(加盖鲜章)

12

超龄人员参保登记①职工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(从未在成都市购买过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,年龄在50周岁-55周岁且为管理、技术岗位的女职工需提供)②上一个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出具参保缴费证明(四川省外需提供)

必要

复印件

1份

13

单位住房公积金经办人身份证

必要

原件

1份

14

《成都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设立申请表》

必要

原件

1份(加盖单位公章)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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