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位考生:
接财政部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、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《关于确定200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日期及有关工作的通知》(会考[2008]36号)的通知,200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2008年9月6日(星期六)、7日(星期日)举行。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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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试日期 |
初级资格 |
中级资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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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月6日 |
09:00-11:30 |
经济法基础 |
09:00-11:30 |
财务管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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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:00-17:00 |
初级会计实务 |
14:00-16:30 |
经济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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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月7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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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9:00-12:00 |
中级会计实务 |
由于考试时间、考试地点发生变化,原领取的准考证作废。考生必须于2008年8月18日起至8月29日止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。
敬请相互转告。
成都市龙泉驿区人事局
二○○八年七月四日 |